第三产业普查
统计工作。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是辖区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2003年度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普查内容是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