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成都市农村产业结构单一,第二、三产业几乎无从谈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第一、二、三产业得以全面协调发展。从1978—1990年的12年间,按照城郊型经济格局,逐步调整产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务业都有较大增长。在1990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第一产业达65.98亿元,比1978年的15.71亿元增长3.2倍;第二产业67.13亿元,比1978年的3.74亿元增长17倍;第三产业24.31亿元,比1978年的1亿元增长23倍。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 由1978年的76.8:18.3:4.9变为1990年的38.2:50.7:11.1。
新中国成立后的41年间,全市农业内部结构组合向优化方向发展。农业内部各业所占比重,种植业由1949年的84.4%和1978年的75.59%,下降到1990年的60.07%。种植业内部作物配置亦更趋合理。牧业由1949年的9.2%上升为1990年的28.13%;副业由1949年的3.17%上升为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