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Vienna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Ozone Lager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拟订的第一个全球性国际环境法文件,于1985年3月22日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会议上签订。中国于1989年9月11日加入。《公约》的目的为促使各国减少或停止使用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功能的物质(主要是氟氯烃类化合物),保护地环屏障臭氧层,保障人、动植物的健康与生存不受有害宇宙射线的危害。《公约》规定缔约国在保护臭氧层方面的义务,国际目标与合作,系统观察与情报交换以及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原则等。

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

1985年3月22日在维也纳签署,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拟订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全球性国际环境法文件,也是第一项全球性大气保护公约,由前言和21个条文组成。宗旨是促使各国减少或停止使用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功能的物质(主要是氟氯烃类化合物),保护“地球屏障”臭氧层,保障人、动植物的健康与生存不受有害宇宙射线的危害。主要内容是: 缔约国在保护臭氧层方面的义务、国际目标与合作、系统观察与情报交换以及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原则。中国于1989年7月4日加入。参见“臭氧层破坏”、《蒙特利尔保护臭氧层议定书》。

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Vienna Convention for Protection of Ozone Layer

现正式定名“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是关于保护臭氧层的全球性国际公约。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1984年5月28日通过的一项决议,有36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中国等7个国家派观察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于1985年3月22日通过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向各国开放,在加入国签字后于1988年9月22日生效。中国于1989年9月11日加入。该公约的宗旨是要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由臭氧层的变化所引起的不利影响。为此“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措施,使人类和环境免受足以改变或可能改变臭氧层的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缔约国应在其能力范围内,通过有系统的观察、研究和资料交换进行合作,在采取适当的立法和行政措施等方面进行合作。“公约”还规定设立缔约国会议和秘书处。“公约”有两个附件:(1)《研究和有系统的观察》;(2)《资料交换》。1989年4月26日至28日,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了该公约缔约国的第一次会议。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