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
天津市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经过不断发展建设,现已形成区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建立,使农村一般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农村基层得到治疗和控制,有效地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区县医院建设。区县医院是为农民服务的综合性医院,是全区县医疗技术的指导中心,承担着教学和科研任务,并与卫生院、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等单位密切配合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到1995年底全市农村有区县级综合医院24所,卫生技术人员14 804人,其中医生8 437人,护师(士) 3 402人,有床位4 861张,平均每千人床位1.26张。在提高农村医疗质量方面着眼于质量要素,注意抓好质量管理环节,使区县级医院在医疗质量和各项技术水平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区县级医院近十年间获全国医药发明银奖1项,科技奖2项,市科技奖3项,通过市级科技成果鉴定15项,开发和引进科技项目169项,送出国研修人员12人。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要求对全市卫生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综合水平,到1995年有9所区县级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医院的审评。
2.乡镇卫生院建设。乡镇卫生院是综合卫生机构,乡镇都设有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它是农村区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1995年,全市有乡镇卫生院160所,中心卫生院36所,其中全民所有制的占1/3,集体所有制的占2/3,有床位2 103张,每院平均10.73张,有卫生技术人员4 175人,平均每院21.3人。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负责本地区的卫生行政管理,做好日常的防病治病,急症抢救和开展一般的手术,开展健康教育,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推动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卫生和食品卫生;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对村级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3.村卫生所建设。村卫生所是农村最基层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担负着全市农村60%~70%的门诊和预防、妇幼保健等工作。村级卫生组织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来的。1958年兴办人民公社后,在生产大队建立了卫生保健站,其工作人员是经过选择、培训的保健员,半医半农,既参加生产劳动,又为群众防病治病。到1968年统称为“乡村医生”。在60年代,为贯彻毛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精神,开始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70年代有97%的村都建立了村卫生所,几乎所有农业人口都有参加了合作医疗,使农村的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改善。进入80年代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国家与集体经济的扶持,而纷纷解体。自费医疗制度取代了集体经济支持下的农民互相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办医和管理模式。到1995年全市有村卫生所3 705个,乡村医生8 501人,其中大专学历的有917人。为提高乡村医生的技术水平,每年由市卫生局制定出培训内容,由各区县的卫生部门和卫生学校或乡镇卫生院组织培训,从而使乡村医生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知识得到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