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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王安石《伤仲永》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王安石《伤仲永》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本文是王安石青年时代因惋惜方仲永未能成才而写的一篇短文。王安石在这里采用了寓理于事的写法,将深刻的哲理寄寓在叙事之中。方仲永由“邑人奇之”的神童,变成“泯然众人矣”的庸人,这个变化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五岁时一鸣惊人。方仲永五岁的时候就能写“以养父母、收族为意”的四句诗,从而名扬四方。从此,他即兴赋诗,“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可见,他的天赋超过了一般的儿童,真可以称为“神童”了。(二)成名后奇货可居。方仲永成名后,成了邑人猎奇的对象,也成为他父亲的摇钱树,“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正是因为“不使学”,使方仲永这位早年颇有盛名的“神童”,象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很快地消失了。(三)十二、三岁时已经名不副实。王安石在他舅舅家看到了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这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四)不到二十岁已“泯然众人矣”。七、八年后,王安石又在他舅舅家听人说,方仲永同普通人完全一样了。这样叙写方仲永前后变化的过程,有力地阐明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人才在于教育培养。象方仲永这样天赋高的“神童”,因为“不使学”,结果一事无成,可见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那么,学习对于天资一般的人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了。这就说明了教育和学习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事情也正是这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分辛苦,一分收获,一分学习,一分成果。

题眼活现,是《伤仲永》的又一个艺术特色。如果把主题比作文章的灵魂的话,那么,标题就仿佛是文章的“眼睛”。好的标题就仿佛是眼睛传神,可以显示出全篇文章的精神脉络。《伤仲永》这篇文章的标题立得好,一个“伤”字,表明了作者的感情色彩;“仲永”是一个过早地“泯然众人”的“神童”的名字,也就是作者所“伤”感的对象,这就指明了文章的范围:“伤”仲永的父亲贪眼前利益“不使学”,“伤”仲永被世人“捧杀”。可以说,“伤仲永”这个标题仿佛是文章一对明亮的眼睛,放射出本文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重要性这个主题思想的光芒。

善于剪裁,简洁有力,是《伤仲永》的另一个艺术特色。本文只有一百五、六十个字,即使加上删去的部分,也不过二百三十多字,短小精悍,简洁有力,显示出作者惜墨如金的严谨文风。这与他善于剪裁,巧于布局有关。文章中运用的典型事例,往往以一当十,而且高度概括,寥寥数笔便交代清楚。这与他以“我”为视点,以“我”的所见所闻来剪裁有关。作者侧重写了自己在舅舅家对仲永的一“见”一“闻”:“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如此写耳闻目睹方仲永,既避免了枝枝叶叶的叙述,显得十分凝练,又增加了叙事的可信性,从而,将文章的哲理性建筑在真实性的基础上。


王安石《伤仲永》注释与翻译 - 可可诗词网

王安石《伤仲永》

王安石

 

课文导读

王安石 (1021—1086), 字介甫, 号半山, 北宋著名政治家、 思想家、 文学家,“唐宋八大家” 之一。 王安石一生积极主张变法, 推行富国强兵政策, 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 他强调文学的社会作用, 主张 “文贵致用”、 “有补于世”, 同时又主张写作要 “以雕绘语句为精新”。 他的作品风格雄健峭拔, 修辞精练, 常常运用散文的句法入诗, 对宋代诗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本文借事说理, 以方仲永的实例, 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 却因其父 “不使学” 而最终 “泯然众人”, 变得平庸无奇; 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 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 “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 发人深省。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气变化的过程, 议论部分也仅七十余字, 文中的每一词、 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 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 首句交代籍贯、 身份、 姓名、 家世, 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 而且 “世隶耕” 三字是对 “未尝识书具”、 “不使学” 的必要铺垫, 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 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一个 “啼”字, 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 “忽” “即” “立” 三个副词, 使一个天资非凡、 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仅一句话就为表现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 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 仅以一 “见” 一 “闻” 一 “问” 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 言简意深, 说理严谨。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 “伤仲永” 为题, 写的是可 “伤” 之事,说的是可 “伤” 之理, 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成为平凡人的惋惜之情,对 “受之天” 而 “受于人者不至” 者的哀伤之情, 鲜明地表明了作者的观点。

课文注译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1)五年,未尝(2)识书具,忽啼 求之。父异焉(3),借旁近(4)(5)之,即书诗四句,并自 为(6)其名。其诗以养(7)父母、收(8)族为意(9),传一乡(10)秀才观之。自是(11) 指物(12)作诗立就(13),其文理(14)皆有可观(15)者。邑人(16)奇 之,稍稍(17)宾客其父(18),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19)也, 日扳(20)仲永环谒(21)于邑人,不使学。

(22)闻之也久。明道中,从(23)先人(24)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 三矣。令作诗,不能称(25)前时之闻(26)。又七年,还自扬州,复(27) 到舅家,问焉,曰:“泯(28)(29)众人矣。”

王子(30)曰:仲永之通悟(31),受(32)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33)于材人(34)远 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35)者不至(36)也。彼其(37)受之天也,如此 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38)不受之天,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得(39)为众人而已(40)(41)

 

(1) 〔生〕 长。 (2) 〔尝〕 曾经。 (3) 〔异焉〕 对此 (感到) 诧异。 (4) 〔旁近 〕 指旁边的人家 , 即邻居 。(5) 〔与〕 动词, 给。 (6) 〔为〕 这里是 “题写” 的意思。 (7) 〔养〕 奉养, 赡养。 (8) 〔收〕 聚集, 团结。 (9)〔意〕 旨, 中心内容。 (10) 〔一乡〕 全乡。 (11) 〔自是〕 从此。 (12) 〔物〕 这里指作诗的题材 。 (13) 〔立就〕立刻完成。 (14) 〔文理〕 文采和道理。 (15) 〔可观〕 值得欣赏。 (16) 〔邑人〕 同县的人。 (17) 〔稍稍〕 渐渐。(18) 〔宾客其父〕 请他父亲去做客。 (19) 〔利其然〕 即 “以其利为然”, 以此为有利可图。 (20) 〔扳〕 通 “攀”,牵、 引。 (21) 〔环谒〕 四处拜访。 (22) 〔余〕 我。 (23) 〔从〕 跟随。 (24) 〔先人〕 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25) 〔称〕 相当。 (26) 〔闻〕 名词, 传闻。 (27) 〔复〕 又。 (28) 〔泯〕 消失, 丧失。 (29) 〔然〕 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30) 〔王子〕 王安石的自称。 (31) 〔通悟〕 通达聪慧。 (32) 〔受〕 承受, 接受。 (33) 〔贤〕 过,超过。 (34) 〔材人〕 有才能的人。 (35) 〔受于人〕 指后天所受的教育。 (36) 〔不至〕 没有达到 (要求)。 (37)〔彼其〕 他。 (38) 〔今夫〕 现在那些。 (39) 〔得〕 能够。 (40) 〔已〕 停止。 (41) 〔耶〕 表反问, 同 “吗”。

问题与探究

1. 古语有 “人非生而知之者”, 而 “仲永生五年, 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 你觉得可信吗?

2. 本文借事说理,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课文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

3. 学完本文后, 方仲永的故事对你有哪些启示呢?


王安石《伤仲永》诗词原文-翻译-鉴赏-阅读理解答案 - 可可诗词网

王安石《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这篇因事抒感、叙议结合的短文,作于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时作者年二十三岁,与文章中的主角方仲永年龄相仿。题名“伤仲永”,这“伤”字正是全篇点眼,它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

文章开头一段,记述了方仲永幼年聪颖的情况。先点出其“世隶耕”,出身世代为农的家庭,为下面写他的天资作铺垫。接着,写他五岁时忽然无师自通、书诗署名的突出表现。这几句写得颇具神奇色彩。本来“未尝识书具”——农家无笔墨纸砚,却“忽啼求之”;求得之后,不但“即书诗四句”,且“自为其名”;从此之后,又竟“指物作诗立就”。这自然被乡人视为神童了。因为“奇”其子,连带着“稍稍宾客其父”,甚至给他钱。这本来是山乡百姓对有天资的儿童及其家庭的敬重,但竟反过来成了压抑天资的不利条件。“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儿童的天资被无知的父亲利用来作为到处敛钱的资本,亟须在求学中发展的天资竟“不使学”。作者对这种因没有文化和贫困带来的愚昧,在叙述中寓有讽慨;而对被利用来到处讨钱的仲永,则不无“伤”意。这几句是本段中的关键之笔。仲永后来的结局与作者的议论,都由此伏根。“不使学”三字用笔尤重。整段叙述,从“未尝识书具”到“指物作诗立就”到“不使学”,文意曲折多变,使读者对仲永的将来发展引起很大的兴趣。

接下来一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予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还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作者因仲永由天才沦为普通人一事推出的这一结论,正是他看问题透过一层,比别人深刻的地方。

这样看来,题内的“伤”字就可能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在王安石的散文中,《伤仲永》虽不以峭刻拗折著称,但仍具有深刻透辟、简洁遒劲的特点。尤其是最后一段,层层转进,一气蝉联,既曲折尽致,又浑浩流转。结以问语作收,雄劲中具不尽之致,尤耐寻味。

〔注〕金溪:县名,在王安石家乡江西临川县东。收族:团结同族。《礼记·大传》:“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宾客其父:用对待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父亲。“宾客”用作动词。乞(qì气):给与。扳:挽。环丐:到处求讨。丐,一作“谒”。明道:宋仁宗年号。明道二年(1032),王安石十三岁,随其父王益回乡居祖父丧三年。舅家:王安石母家姓吴,世居金溪乌石冈。还自扬州:仁宗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在淮南判官(任所在扬州)任上,请假回乡探亲,再到金溪舅家,有《忆昨诗示诸外弟》纪其事。受于人:后天的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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