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斌高 斌(1893—1923) 高 斌(1893—1923) | 龙世华整理 曹建民 | 革命烈士传通讯1984年2、3期 革命烈士传(人民)第1集第30页 |
高斌1682—175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初隶内务府。字右文。姓高佳氏。雍正元年(1723),由内务府主事迁员外郎,改郎中,管苏州织造。六年(1728),授广东布政使,调浙江、江苏、河南。九年(1731),迁河东河道副总督。十年,调两淮盐政兼署江宁织造。十一年,署江南河道总督。十二年,培修范公堤64138丈。十三年,实授。乾隆元年(1736),请由河兵、民工分摊修河土方,河兵挑运十之四,民工十之六。又以河南永城、江南萧县等处黄河为患,受命与两江总督赵宏恩、河南巡抚富德等筹办疏通之策。三年,淮扬运河工竣,受嘉奖。四年,与孙嘉淦、顾琮会勘直隶河道。六年(1741),请培运河南岸缕堤,作为黄河北岸遥堤,更于缕堤内酌建格堤9道。调直隶总督兼管河道总督印务。七年,受命赈恤淮、扬水灾。为减永定河水患,请准治上游之桑乾河。十年(1745),授吏部尚书,仍管直隶水利河道工程等,旋充经筵讲官、协办大学士。十一年,赴江南查办河督白钟山,安治水患。十二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管江南河道总督事务。年底,查办周学健家产案,因徇私瞻顾,革大学士,仍留河道总督任。十六年(1751),以大学士衔管河道总督事,寻暂管两江总督印务。十八年,因失察河南亏帑事,革职,留工效力赎罪。卒,赏给内大臣衔。因浚河治水颇有劳绩,于五十一年入贤良祠。著有《初学切要》及《固哉草亭文集》2卷、《诗集》4卷。 高斌清大臣。高佳氏,字石文,号东轩。满洲镶黄旗人。雍正间由内府曹郎累擢江南河道总督,治河十余年。官至文渊阁大学士。著有《固哉草堂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