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提编
明中叶赋役改革办法之一。加派之别名。其法以银力差排编十甲, 如一甲不足, 则提下甲补之, 故谓之提编。嘉靖二十九年(1550)蒙古俺答汗犯京师,政府乃增兵设戍, 饷额过倍, 户部尚书孙应奎蒿目无策, 乃议于南畿、浙江等州县增赋一百二十万, 于是始有 “加派”。加派之时又遇东南遭倭寇骚扰,南畿、浙、闽又多于额外“提编”。江南加派兵饷银四十三万五千九百余两。及平定倭患, 应天巡抚周如斗请求减少加派; 给事中何煃也陈述南畿因加派而造成的困难, 请免。但提编之额始终未减。隆庆、万历年间, 增额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