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规章制度稽核
对保险公司经营展业承保和理赔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展业承保制度的合规性,应检查:承保时是否核对了被保险人帐面数字以及标的内容和地点;代管、代存的财产是否在投保单或保险单上注明了续保通知是否在承保到期前一个月送给被保险人;承保后是否进行了标的检查;承保标的转移或相互转让是否有批单;无赔款的优待费是否在续保时查对清楚后付款;保险费收据与保险单的保险费金额是否一致。
理赔制度的合规性,应检查:被保人发生灾害事故是否向保险人提出申报险情的“出险通知”(包括口头);保险单位是否根据“出险通知书”核对了保险单底或批单;是否作了详细案情记录和立案登记;每件赔案是否由两人以上人查处或勘查现场;核赔的款项是否经领导批准;“理赔估算书”是否签章齐全,有无未经领导核准即行付款的情况;“理赔计算书”是否送给了受损的被保人;损余物资是否进行登记,帐物是否分别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