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计划
保险公司对计划期保险业务发展目标的预先安排。保险业务计划按业务性质分为直接业务计划和分保业务计划。直接业务计划又可按险种不同,分为国内业务计划、人身险业务计划、涉外业务计划;分保业务计划又可分为分出分保业务计划和分入分保业务计划两种。目前,在中国实际工作中,人身险业务计划尚未单独编制计划表,而是与财产险类反映在国内业务计划表上,作为国内业务计划的组成部分。
保险业务计划包括由一套计划指标体系组成的计划表和计划编制说明两部分。
保险业务计划表通常包括总标题、纵栏标题、横栏标题和计划指标4部分。总标题用来说明是什么样的计划表,以及计划年度、编制单位和货币单位等;纵栏标题,列在表的左边,是计划表的主词,按险种分类;横栏标题,列在表的上边,按时间序列,说明计划总体的动态情况,分为上年预计完成(或实际完成)、本年计划、本年计划比上年预计完成(或实际完成)增减百分比三部分,每部分都包括保额、保险业务收入和赔款三项指标;指标是计划期确定的发展目标的数字。目前中国保险业务计划一般采取“两下一上”的编制程序,即:首先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编制全国及分省的计划轮廓数,然后逐级下达;分、支公司根据总公司或上级公司下达的计划轮廓数和编制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出本单位的保险业务计划草案,并逐级汇总上报总公司;总公司根据各地上报的计划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后,再正式下达各地分、支公司,作为正式计划执行。保险业务计划一经确定,各级公司都应努力工作,力争计划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