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
指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的社会现象。 剥削不是一个永恒的范畴,而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漫长的原始社会前期,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的劳动产品只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几乎没有剩余,因此,没有人剥削人的可能。一直到原始社会后期,随著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才使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有了可能。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则使人剥削人从可能变成了现实。当时,一些富裕者开始把战俘用于生产,于是便产生了最初的剥削关系。后来,奴隶劳动扩展到各个部门,成为社会生产的基础,这时奴隶社会就代替了原始社会,产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剥削人的制度。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依次出现过三种基本的剥削制度,即奴隶占有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剥夺剥夺者和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剥削,从而结束了人剥削人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