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议大夫 通议大夫官阶名。正四品中阶。《金史·百官志一》:“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中曰通议大夫,下曰嘉议大夫。” 《续资治通鉴·宋纪七十五》: “给事中为通议大夫。” ☚ 通事谒者 通奉大夫 ☛ 通议大夫文散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官从四品,为九大夫之一。唐沿置,为正四品下。 通议大夫文散官名。隋炀帝时始置,秩从四品。唐沿置,秩正四品下。宋初沿唐制置通议大夫,品亦同;太平兴国元年 (公元976年) 改为通奉大夫。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改京朝官阶官给事中为通议大夫,秩正四品。金亦置通议大夫,秩正四品中。元升为正三品。明制通议大夫为正三品升授之阶。清制正三品概为通议大夫。 通议大夫寄禄官名。北宋神宗元丰三年九月,由给事中改名。为文臣寄禄官三十阶之第十阶。正四品。通议大夫至开府仪同三司无磨勘法,须特旨除授。元祐元年六月重定文臣待制以上磨勘至通议大夫止(《宋会要·职官》56之16,余参“特进”条)。
简称通议。《宋史·舆服志》4《朝服》:“(五梁冠)通议”。《通考·职官》18《通议大夫》:“宋元丰更官制,以通议大夫换给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