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贷所监临财物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贷所监临财物唐朝主管官吏私贷官财的犯罪行为。《唐律疏议》将主管官吏不经国家允许而私贷官财的行为视为犯罪,即不为私利,作为前提。《唐律·职制律》针对该罪的情节与性质规定:“诸贷所监临财物者,坐赃论;若百日不还,以受所监临财物论。强者,各加二等。”对贷所监临财物罪的处罚,较之收受所监临财物罪明显从轻(详见受所监临财物条)。但因主管官吏私贷官财,终将导致封建国家财政制度的混乱;强贷官财与重利盘剥,又将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所以为唐律所严禁。唐朝有关处罚贷所监临财物罪的原则审慎而又严密,后世封建王朝相继奉为圭臬,而很少有所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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