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四时行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四时行刑中国古代指按照春夏秋冬四时的自然现象执行刑罚。《礼记·月令》:春天、夏天,要 “止狱讼”,“刑罚之事不可以闻”。秋天以后,“天地始肃”,就可以“申严百刑”,因所谓杀气已至,有死罪者应即处决。《唐律疏议·名例》: “天垂象,圣人则之。观雷电而制威刑,睹秋霜而有肃杀”。又:“王者顺天行诛,成肃杀之威”。是神权法思想法律化的重要表现。但也有不“法四时行刑”的,例如秦代四时皆行刑。历代对“谋反”、“大逆”等罪犯,也都 “决不待时”,如清代对上述罪犯就不待秋审、朝审而行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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