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约翰1797—1869Bell,John.律师、政治家。生于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律师界首席律师。1827—1841年任国会众议员,1836年任众议院议长。1841年任美国陆军部长。1847—1859年任国会参议员,南部保守派领袖,主张蓄奴,但拥护联邦。支持1850年克莱妥协案。1860年被宪法联盟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曾试图使田纳西州留在联邦内,失败后对内战袖手旁观。 贝尔,约翰1797—1869John Bell政治活动家。生于田纳西的纳什维尔(Nashville)。1814年毕业于坎伯兰学院。当过律师。曾为国会众议员(1827—1841)、参议员(1847—1850)。1841年短期任陆军部长。1860年竞选总统失败。曾一度支持杰克逊总统,在对待银行问题上发生分歧,渐转向辉格党。主张保护美国工业、河流湖港。反对奴隶制,要求在哥伦比亚特区废除奴隶贸易。赞成《一八五○年妥协案》,反对1854年《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斥责有可能导致国家分裂的《利康普顿宪法》。是维护联邦统一的少数南部政治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