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议贵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议贵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对有爵位及做高官者犯罪减免刑罚(十恶除外)的特别审议制度。为“八议”之六。周代有议贵之辟。汉代有议贵之制。三国魏新律开始入律,历代沿用。所谓“贵”,唐律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 (依令有执掌的是职事官,无职掌的是散官,爵指国公以上)。明律议贵列入八义之七,指爵一品及文武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者。清律同。 议贵 议贵八议之七。即触犯刑律之人,视其是否是高官大臣,若是,则可减、免刑罚。《元史·刑法志一》: “议贵: 谓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 ☚ 议勤 议宾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