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衣袋否决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衣袋否决权又称“口袋否决权”或“搁置否决权。”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一定机关为否决立法机关的议案而行使的一种特殊否决权。元首在接到议案后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将议案放在 “衣袋”里搁置起来,从而使议案做废。故称“衣袋否决权”。例如美国宪法第1条第7款第2项规定:“凡是众议院或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递合众国总统……如法案于呈递总统后10日内 (星期日除外)未经总统退还,即视为总统签署,该项法案应成为法律。但国会因休会使该项法案不获退还时,不在此限。因此,美国总统可以利用这一权力,将国会休会前10日提呈的不惬意的法案搁置起来,这一法案就被认为失效,即被否决。行使衣袋否决权是国家元首控制立法机关立法的重要手段之一,这种权力的使用,近年来渐渐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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