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逃离部队罪现役军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兵役法》对公民如何履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依据法律服兵役的公民,在服役期间为逃避兵役义务而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携带武器逃跑,组织他人逃跑,驾驶车船或骑乘军马逃跑,以及屡教不改多次逃跑等。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如因客观原因或行为人的过失与部队失去联系,则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本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规定,对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此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