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调整在船舶碰撞中所发生民事案件诉讼管辖权的国际公约。1952年5月10日在布鲁塞尔第九次海洋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主要内容是:
❶海船之间以及与内河船之间的碰撞事故的民事案件可以由下列之一的法院管辖: 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营业地法院; 扣留过失船舶或依法扣留属于被告的任何其他船舶的地点的法院; 作为碰撞发生地的港区或内河水域的法院; 原本可以扣留船舶但由于已提出保证金或其他保全而未加扣留的地点的法院; 双方选定的法院。
❷该公约可以适用于因船舶不执行某项操作或不遵守航行规则而对其他船舶或其载乘货物与人员造成损害的诉讼,也可适用于间接碰撞所引起的诉讼。
❸公约不改变缔约国关于军用船舶或国有船舶及国家使用船舶碰撞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影响因运输契约或其它契约引起的请求。

☚ 偷越国   商业法 ☛
00004478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1: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