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佛,赫伯特·克拉克1874—1964Herbert Clark Hoover美国第三十一任总统(1929—1933)。共和党人。生于衣阿华州西布兰奇(West Branch)。就学于斯坦福大学(1891—1895),获工程学士学位。曾从事工程管理、国际救济、政府行政等工作。1899年3月到中国,任中国工程采矿公司总工程师,后任总经理。1900年曾在天津参与反对义和团运动。1914—1921年在英、法、比、俄等国主持各种救济委员会和粮食机构,被称为“伟大的人道主义者”。1921—1928年任商业部长,翌年当选总统。经济危机爆发后,拒绝用政府的全部资源去挽救面临崩溃的经济。认为政府干预有损于国民的正直品格和进取精神。后虽通过紧急救济法,拨款兴建公共工程,创设联邦信贷银行、联邦农业局、复兴金融公司,但收效甚微。1932年竞选连任失败。后曾受杜鲁门总统委托组建“胡佛委员会”(1947—1949)以推动联邦行政部门的改组。1953—1955年任“第二胡佛委员会”即政府部门效率委员会主席。著有《美国的个人主义》和《胡佛回忆录》、《美国史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