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人是法人的一种形式。所谓法人,是指具有独立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实行法人制度最有现实意义的,则是能够保证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各种经济实体,使这些企业享有独立的财产支配权,根据其业务范围和性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它们是法人中最核心、最活跃的部分,属于法人中的企业法人一类。有的学者称这类企业法人为“经济法人”。国家确立企业具有法人地位,承认企业在经济法律关系上的主体资格,明确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经济责任,有利于它们发挥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对不具备法人资格或不利于国计民生的组织,国家不许可以法人的名义参加经济活动,以保障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