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论社会心理学家格雷沙姆·M·赛克斯和戴维·马茨提出的解释犯罪原因的一种学说。他们解释“中和”是指一些人处于 “放任”状态即自由和约束的中间状态。这种理论认为,青少年总把行为规范看作行为的指南,而不是把规范看作对行为的约束,通过一个“中和”过程,违法青少年常常抛弃社会公认的规范,证实自己的违法行为和合理性,通过文化群的影响和亚文化的 “中和”使自己行为的责任感和法律强制力降到最低点,从而在缺乏或丧失社会约束的情况下为所欲为,把违法行为当作公认的行为来实施。 中和论 中和论中国古代文艺心理学思想之一。“中和”意为和谐统一,圆满适度。其含义有三个方面: (1) 强调文艺创作中生理与心理的和谐协调;(2) 强调音乐的声、色、味必须适度;(3) 不同音响的配合应与人的生理、心理特征相符。 ☚ 九德说 平心论 ☛ 00001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