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经济区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基础、与经济区划相统一的二级经济区。在我国就是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的行政区所形成的经济区。省级行政区是经济、文化的历史产物,对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影响非常明显,因而所形成的行政经济区相对稳定。这有利于劳动分工和综合发展的效益发挥。同时,这种行政职能与经济区划的统一,也有利于中央的政策、措施的迅速实施,能够充分发挥经济区人力资源、资本资源的潜力。按照行政区界应有利于经济区划的原则,如果行政区界不能适应经济区划的要求,应当对行政区界作适当的调整,以使行政经济区有效运行。行政经济区在国民经济体系中能起到一定的地域分工作用。行政经济区应发展优势产业和优势部门,实现比较利益,摆脱封闭的区域经济体系。我国的省级经济区规模较大,又是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基本地域单元,除由中央控制、管理重大的经济决策和大型建设项目外,省级经济区具有较大的行政经济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调整省级产业结构,在发挥省级经济优势的基础上开展专业化生产,把专业化生产和省区全面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是发挥省级经济区优势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