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
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概念。他把存在分成两类:自在的存在是浑然未分化的、无知觉的存在,它不是由上帝创造的,它就是它自己。对于人的意识来说,它是僵死的、荒诞的,无法解释、令人作呕。它不是“对象”,而是人的意识尚未光顾过的纯粹存在本身。自为的存在指人对自己存在这一事实的意识,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存在方式,它具有意向性、选择性和超越性。作为意识,它可以外在于对象并超越对象。这种人所独具的自由选择能力,能够把对象虚无化、否定化,即把此一对象同其他对象、同我自己分离开,使它从浑沌一体的背景中呈现出来。自为的存在通过自己不断的追求、创造、超越,使自身与自在的存在相联结。它作为自己已是的东西,朝着它谋划所是的东西努力飞升,在不断的自我更新、自我超越中体现着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