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人民代表大会yonɡshouxiɑn renmindɑibiɑo dɑhui
❶永寿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6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69人。大会听取了永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及当前征购工作的报告和关于认真贯彻《宪法》(草案)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出席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❷永寿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85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副县长和永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❸永寿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6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5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第二个五年经济计划(1958~1962年)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副县长和永寿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产生了出席陕西省第二届人代会代表。
❹永寿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9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84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国民经济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副县长和永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❺永寿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5月23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0名。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和基层选举工作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副县长和永寿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产生了出席陕西省第三届人代会代表。
❻永寿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1月7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9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三五”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副县长和永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❼永寿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68年9月1日召开了永寿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县革命委员会由51名委员组成,设常务委员21名。这次大会被列为永寿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❽永寿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6月9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74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决定恢复永寿县人民检察院,选举产生了永寿县革命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和永寿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❾永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3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情况的报告和永寿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设立了永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改永寿县革命委员会为永寿县人民政府。大会选举产生了永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和永寿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❿永寿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6月6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4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和永寿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⓫永寿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5月15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8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和永寿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⓬永寿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5月16日至1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2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和永寿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⓭永寿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9日至1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1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和永寿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出席咸阳市第三届人代会代表。
⓮永寿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17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2人。大会听取审议了永寿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永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了永寿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和永寿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