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管理干部学院民政部直属成人高等院校,其前身为民政部干部学校,1983年12月3日,经民政部批准,并报原教育部审批备案正式成立。主要培养民政系统在职干部和职工,现设民政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民政经济三个专业,招收全国省、地、县各级民政机关、民政企事业单位 (含中残联、老龄委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两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0岁以下的在职干部和职工。学员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发给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同时,还举办专业证书班,招收全国民政系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上的在职干部,通过两年一定课时的面授和自学,考试合格,发给“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另外,还负责通过短期训练班的形式对全国县民政局长以上的现职领导干部和各级福利企业的厂长经理进行业务培训。根据需要,也经常举办各种讲习班和研讨班。学院共有教授、付教授12人,讲师28人,开设有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减灾救灾、优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等专业课程。近10年来,已培养大专毕业生近千人。办有院刊 《民政论坛》和资料性刊物《理论与教研内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