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聪明给功臣为奴案
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案。杨聪明,刘仲淮之妻。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始,今河北沧州一带爆发刘六、杨虎、齐彦明等领导的农民起义。起义持续两年之久,波及今河北、山东、河南、湖北等省,攻破城邑百十余处,杀死官吏、军民不计其数,对明朝的统治造成了沉重打击。刘仲淮,农民起义领袖刘六之子,跟随其父参加农民起义,转战于河北、山东、湖北等地,后在与官军的战斗中落水身亡。正德七年五月,起义失败,杨聪明等在河南被官军捕获,并押至京城。刘六、杨虎起义,在当时系一特别重大的案件,“三法司”、锦衣卫奉旨在午门外会审。因杨聪明系《大明律》重点打击的“谋反”者之妻,依据《大明律》,“三法司”判决,将杨聪明“依谋反妻律,给功臣之家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