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之死
五四时期反抗家庭专制制度事件。李超,广西梧州人,幼年父母双亡,留下姊妹三人,颇有家产。由父亲的妾抚养长大,但女儿无财产继承权,一堂兄过继以承家业,接继香烟。她自幼上学,先后在梧州、广州等地女子师范学校学习,1918年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其兄嫂为了独吞家产,逼迫年仅20岁的她嫁人。李超不从,且要求用家里的钱财供她求学。同年冬,她患肺病,兄嫂又狠毒地断绝了其经济来源,不许其他亲戚接济她。在贫病交困下,李超于1919年8月16日在医院含恨而死。李超之死,引起社会关注。11月30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师生为她举行追悼会,共有上千名男女来宾,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等知名人士到会发表演说,胡适写了《李超传》,在全场散发,与会青年学生也纷纷控诉封建家庭专制的残暴行径。事后,北京师生以李超之死为背景编排了话剧,到天桥等地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