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1901—江苏无锡人 曾任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定税则委员会委员,兼国立交通大学及国立中央大学商学院教授,驻美国大使馆商务参赞,国民政府最高经济委员会副秘书长。1954年起,历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中国执行董事”,台湾“中央银行”副总裁,台湾“中央研究院”评议员等职。 字:芑均 李干李干平反昭雪追悼会在芜湖举行 安徽日报1979年3月23日 李干 李干字芑均,江苏无锡人,1901年生。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附中与清华学校毕业,1922年获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学士学位,1924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27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任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定税则委员会委员兼交通大学与中央大学商学院教授,铁道部科长,英文《中国评论报》特约编辑等职。1941年任驻美国大使馆商务参赞。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返国。1946年任国民政府最高经济委员会副秘书长,不久调任输入临时管理委员会输入限额分配处处长与行政院输出入临时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7年任驻美国技术代表团团员,旋代理团长。1954年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中国执行董事”。1961年在台湾任当局“中央银行”副总裁。1975年退休。后任“中央研究院”评议员,“中央银行”常务理事。 ☚ 李广和 李士英 ☛ 00003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