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时间推测
损伤时间推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活体上推测损伤已经多久,在尸体上推测从受伤到死亡所经过的时间,特别是尸体上有多个损伤时,推测各处损伤形成的时间先后、相隔多久。这对于再现受伤的情景,帮助刑事侦察人员分析案件的发生经过,会有很大的帮助。
活体上损伤后经过时间的推测,主要根据炎症反应和愈复过程的各种形态表现,以及皮下出血的颜色变化等。由于局部反应可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故活体上推测损伤时间的各项指标的变异甚大,不易作出准确的判断。
如擦伤伤面低于周围皮肤且较湿润,则大约未超过2小时。如已干燥,有痂形成,则约在伤后3~5小时。如伤面已与周围皮肤一样高,约在12~24小时或48小时之间。如痂的边缘开始与表皮脱开,则约在伤后3~7日,结痂完全脱落约在伤后7~12日。
皮内及皮下出血处,由于血红蛋白分解而发生红、紫、蓝、绿、黄等一系列颜色变化。这与出血量及血液积聚部位的深度有关。据此推断时间必须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通常,出血灶内的氧合血红蛋白于1~3天内渐变为还原血红蛋白、正铁血红素,3~6天转变为含铁血黄素及胆红素或橙色血晶。6~9天胆红素被氧化成胆绿素并渐被吸收; 含铁血黄素或可在局部停留一段时间或被吞噬细胞运走至造血器官。故出血灶的颜色早期呈青紫或紫褐色,以后渐变为蓝绿色、黄色。但也可从蓝绿色直接消退,或不经蓝绿色阶段而直接变为黄色以后消退。
创伤处由于炎症反应,在伤后约数小时即见创缘红肿,24小时左右可有痂形成。清洁的创伤约4~5日可完全被上皮覆盖,如创伤发生感染,则伤后36小时可形成脓液。一经发生感染,愈合过程延缓,就更难推测所经时间了。
尸体上,除根据生活反应确定生前伤外(见“生前伤”),还要进一步推测伤后存活了多久。
(1) 根据损伤局部炎症反应和修复过程推测损伤后经过的时间。局部组织受损,细胞破坏,特别是有细菌污染者,将引起白细胞渗出。通常在损伤后0.5~1小时,损伤处皮下脂肪中开始出现白细胞浸润。真皮内反应稍迟,白细胞浸润大约要在受伤后4小时以上才较明显。单核细胞要在受伤后12小时才在渗出物内出现。如损伤主要引起了出血和血肿形成,组织崩解很少,炎性浸润就不明显。血肿内红、白细胞的比例与正常血液相同。血肿内的粒细胞在出血后12~24小时大部分崩解,淋巴及单核细胞则留下来参与修复过程。
在出血灶边缘,约经3天 (最早24小时) 可见吞噬细胞内含铁血黄素颗粒,一周左右可在出血灶内的细胞间隙中见橙色血晶。如见纤维母细胞分裂,则至少已受伤15小时。伤后36小时可见毛细血管新生,48~72小时可见生长中的纤维母细胞沿着与血管垂直的方向排列。上皮细胞生长,开始于受伤后约3日。如损伤后发生化脓菌感染,则36~48小时可有脓形成。
(2) 根据损伤局部组织中酶的改变推测损伤时间。各种组织中都含有不同性质和不同量的酶。组织受损伤后,各种酶的含量发生改变。不同的酶发生改变的时间和程度各不相同,故可借以推断损伤后经过的时间。测定酶含量的方法,可应用组织化学方法、电泳法、等电聚焦法等。
据Raekallio等应用组织化学方法研究,损伤后8小时内,损伤处有5种酶先后发生改变,这5种酶出现的时序是: 酯酶和三磷酸腺苷酶,1小时; 氨基肽酶,2小时; 酸性磷酸酶,4小时;碱性磷酸酶,8小时。
在紧靠创口的创缘组织中 (称为创缘中央带,厚度约200~500μm),由于组织受损,坏变,故酶的活性减低。此带外围的一层组织 (称为创缘外围带,厚度约100~300μm),由于组织发生防御反应,酶活性增高。酶活性的增减,主要表现在真皮的纤维组织和白细胞中。表皮和毛囊中酶的含量不恒定,尚难据以推测损伤时间。
应用聚丙烯酰胺圆盘电泳法及等电聚焦法,可分别测定损伤组织中乳酸脱氢酶同功酶及酯酶同功酶的改变。在受伤后1~3小时,可见到酶活性改变。个别同功酶活性在损伤后15分钟已出现改变。
(3) 从局部组织中组织胺和5-羟色胺含量的改变推测损伤时间。这两种胺类都是在炎症早期起作用的炎症介质。体内组织胺分为可释放的与不可释放的二类。前者占大多数,主要存在于肥大细胞的颗粒中,一经释放出来,便成为组织内游离的组织胺(正常组织内游离的组织胺含量甚微)。不可释放的组织胺,可能是与组织内细胞间的蛋白质或酸性粘多糖呈结合状态存在的。5-羟色胺在正常皮肤内含量甚低。皮肤受伤后5分钟,该处组织内游离组织胺含量升高,20~30分钟达高峰。5-羟色胺含量的升高开始得更早,在受伤后5分钟内已很明显。从损伤处切取组织块,以酸性溶液浸取上述胺类,再以有机溶剂从碱化的上述浸出液中抽提出组织胺或5-羟色胺,又溶于酸,用荧光分光光度法或生物学测定法,可准确地测出游离组织胺或5-羟色胺的含量。据Raekallio研究,游离组织胺的含量达对照的相应部位正常皮肤的1.5倍,5-羟色胺达2倍,即可证明该损伤是在生前形成的。如增多的幅度未达到上述的量,或仅见5-羟色胺增多而游离组织胺未增多,不一定表明是死后伤。这二种胺的含量,在死后4~5日的尸体组织中仍可进行测定。除胺类外,激肽系统亦属炎症介质。损伤组织中激肽释放酶及激肽的活性均在损伤后立即升高,而激肽酶活性则在损伤后30分钟降低,60分钟时又回复正常。
(4) 损伤局部纤维蛋白形成和纤维蛋白溶解活性增高。组织受损发生出血的过程中,一方面可产生凝血酶原激活质使凝血酶原转变为凝血酶,后者使纤维蛋白原转变为纤维蛋白;另一方面,各种纤溶激活质(组织的、血浆的以及尿激酶)则使纤溶酶原转变为纤溶酶,后者使纤维蛋白降解。据研究,皮肤受损伤后,即刻可检出纤维蛋白形成活性,而纤维蛋白降解活性则在损伤后3小时可被检出。应用扫描电子显微镜检查损伤的组织,在受伤后5秒钟即可观察到纤维蛋白、血小板和红细胞在局部组织内积聚。但此项观察的应用价值尚待进一步与死后伤进行严格对比才能作出结论。
除了各种局部组织的改变外,远隔器官的一些表现对判断受伤者是否迅速死亡亦有参考价值。例如迅速死亡者肝细胞内富有糖元,细胞浆呈绒状,比较透亮。如濒死期延长,胞浆内糖元就减少,渐变得不透明,染深伊红色。在脾脏红髓中,迅速死亡者含多量嗜酸性白细胞,缓慢死亡者嗜酸性白细胞较少。如每个高倍视野有1~2个,则可推测濒死期约0.5~5小时。
综上所述,推断损伤时间要根据多方面的检验结果。损伤后存活8小时以上者,可从炎症反应及修复过程的组织学改变来估计; 存活1~8小时者,可用组织化学方法或测定各种酶的含量来判断;1小时以内者,可从游离组织胺和5-羟色胺的含量来推测。至于在水中浸泡过久或已高度腐败甚至白骨化的尸体上损伤时间如何推断,则尚待进行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