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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工伤保险残疾抚恤费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工伤保险残疾抚恤费

对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按工资一定比例定期支付的待遇,又称因工伤残退休金。是我国企业职工在因工残疾时按照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的劳动保险待遇。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12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的75%,付至死亡时止; 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付至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时止。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将因工残疾抚恤费改为因工残疾退休费,并提高了标准。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饮食起居不需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近年来实行社会工伤保险改革的地区,已改为伤残抚恤金或残疾退休金,以区别于一般的退休养老金,给付标准也相应作了调整,不按标准工资,改按工资收入作为计发基数。如广东省按本人工资收入的75~85%计发;护理费按社会平均工资30~6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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