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❶山东省政府教育厅。1945年8月10日,日本侵略军乞降,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十次联席会,决定改“山东省行政委员会”为“山东省政府”,省政府于同年8月12日正式成立。原政委会各处改为省府各厅,教育处即改为“山东省政府教育厅”,杨希文任厅长,孙陶林任副厅长。教育厅下设一、二、三科及秘书室、督学室和山东教育社。一科掌管中等教育和干部教育(包括师资培训)。二科掌管社会教育、群众教育、小学教育。三科负责编审中等教育、小学教育、社会教育等教材,审查各地创作的群众通俗读物及文娱材料等。秘书室负责处理厅内行政事务和文书档案工作,审计财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收支等。督学室分中等教育研究组、小学教育研究组、社会教育研究组,检查各地教育工作。山东教育社负责编辑《山东教育》和教育指导刊物。抗战胜利,教育厅随省政府迁临沂。1946年夏内战爆发,秋,教育厅又随省府迁滨海区和胶东区。1947年秋,因内战所迫,全省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均精简撤销,教育停办。1948年7月,为尽快恢复教育,原教育厅长杨希文去东北未回,省政府公布副厅长白韬任教育厅长。孙陶林仍任副厅长。
❷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山东省政府教育厅”发展而来。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行政委员会暨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决定改“山东省政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政府教育厅”即改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新任厅长王哲,副厅长孙陶林。教育厅设四科二室,即学校教育科、群众教育科、编审科、教育科和秘书室、视导室。1949年7月教育厅全部机构随同山东省人民政府迁济南。1950年10月教育厅改称文教厅,1952年8月又改称教育厅。厅长任职同前。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8月 17日至26日在济南举行,结束了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形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山东省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为 1955年3月至 1958年11月。教育厅厅长王哲,副厅长刘健飞、袁驼、王祝晨、马培卿、宁汉戈,1956年11月王哲离职后,由袁驼主持工作,1958年10月李芸生继任厅长。教育厅机构扩大为七处三室一科,即高教处、中等教育处、初等教育处、工农教育处、师范教育处、计财处、人事处、督导室、扫盲办公室、厅办公室、体育科。1958年9月设立高等教育局(教育厅高教处撤销)。高等教育局设立时无正职,由副局长宁汉戈主持工作。1959年1月至1961年1月由副省长余修兼任正局长。1961年3月高等教育局与教育厅合并,教育厅复设高教处。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在济南举行,山东省第二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为1958年11月至1963年12月。省教育厅厅长李芸生、副厅长袁驼、马培卿、王祝晨、郭锡九、史毅、宁汉戈、王铁生。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3年12月8日至28日在济南举行,山东省第三届人民委员会于1963年12月建立。省教育厅厅长李芸生。李芸生于1966年3月离职后,由丁方明接任教育厅厅长,副厅长马培卿、袁驼、郭锡九、宁汉戈、刘辛人、仲侃伯、杜瑞兰(女)。1964年10月省教育厅改称第一教育厅。新设立第二教育厅,厅长丁方明,副厅长宁汉戈。下设六处一室,即农民教育处、职工教育处、简易师范教育处、简易小学教育处、人事处、办公室。1965年第一、二教育厅又合并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