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官员任期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官员任期法Tenure of Office Act1867年国会通过的一项法令,规定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的官员的撤换须经参议院批准。1867年安德鲁·约翰逊总统蔑视此项法令,解除了陆军部长爱德华·斯坦顿的职务。这一行动成为他遭到众议院弹劾的原因之一。虽然这条法令是否违宪未曾受到检验,但1926年最高法院宣布1876年制定的项有关邮政局长的类似法令违宪。 官员任期法Tenure of Office Act激进派共和党人为限制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任免官员权而提出的法案。1867年3月2日国会不顾约翰逊总统的否决而通过。该法规定总统未经参议院批准不得解除他根据参议院建议和同意而任命的任何官员的职务。约翰逊总统漠视该法,于1867年撤换陆军部长埃德温·麦克马斯特斯·斯坦顿,成为激进派共和党人弹劾总统的导火索。1887年3月该法被废止,1926年最高法院宣布该法违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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