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天子先秦墨家以天制约统治者的主张。《墨子·天志下》:“天之正天子也。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天是指自然之天,墨家把自然之天当作凌驾在天子之上的,可以赏善罚恶的人格神,设想依照贤能的大小设立以天子为首的统治体系,由天监督、约束天子发布法令治理国家,以“壹同天下之义”。墨家从小生产者的利益出发,幻想依靠天的权威和国家的强制力量,将“兼相爱,交相利”的原则上升为国策和法律来加以贯彻,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其中所反映的君主集权和法制统一的思想乃是后来法家中央集权法治理想的思想前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