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取得“原始取得” 的对称。又称“传来取得”。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通过法律行为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继受取得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移转; 它意味着一方丧失所有权,而另一方受让该所有权。其形式包括买卖、借贷、互易、受赠、继承等多种。继受取得为法律行为之效果,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具体行为要件。依多数大陆法国家的法律,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物之交付为要件; 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移转登记为要件。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由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 ☚ 即时买卖 即时取得 ☛ 00006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