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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国际关系上解除时效一般规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际关系上解除时效一般规则General Rules on Extinctive prescription in Intemational Relations

国际法研究院1925年7月31日通过的决议。其主要内容是:(1)国家之间债务的解除时效应列入国际法庭适用的文明国家公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之中。(2)在诉讼国之间没有现行的协定规则加以规定的情形下,此时效期限应由国际法官判断确定;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查明时效的理由。(3)国际法官应注意,如无协定规定有时效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债务和契约性债务的时效比私人债务和侵权性债务的时效更难接受。遇有延迟求偿的情况,如果求偿国嗣后的不作为可归因于对方或不可抗力,时效期限不因此而延长。(4)有关国内法上的私人债权时效不适用于国际求偿,除非根据国际法规则有这种时效的理由。(5)国际法官不能依其本身职权采用时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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