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对外开放
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决定开放沿海的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十四个港口市。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提出进一步开放上述沿海十四个城市的若干政策。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扩大这些城市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在规定范围里的事可以自己确定,不必报省和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二是对来投资办厂的外国人士、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公司、企业给以优惠政策待遇。凡属技术知识密集型的项目,或者客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报经财政部批准,企业所得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客商作为投资进口的生产和管理设备、建筑器材以及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包装物料等都免征关税和进口工商统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