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营企业可行性审计
对合营者提交的合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稽查。在组建中外合营企业之前,中方合营者须向企业主管部门呈报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外合营企业可行性审计即指审计组织对这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进行的审查、分析和评价。属于事前审计。主要针对组建合营企业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技术上的先进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分析和评价,以防止投资决策失误。审查的主要内容: 合营企业的总说明,合营各方的基本情况,筹办合营企业的理由和依据,项目总投资估算,投资方式,厂址选择,基建计划,市场分析,主要材料的供应计划和来源,人员和工资计划,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计划,产品或服务的预期数量、质量、价格、竞争能力,预期投资利润率,预期投资回收率等。除了审查合营项目的经济效益外,还应审查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全面审评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