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经济管理原则
为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而依据的准则。农村生态经济系统的特殊性及其管理目标决定了它的管理原则。生态经济管理原则是生态管理原则、经济管理原则与社会管理原则的统一,是这些单项管理原则的有机结合与升华。
❶整体性原则。是农村生态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它决定了农村进行综合生态经济管理的必然性; 整体性原则决定了农村生态经济管理的理论依据必然是生态科学、经济科学、社会管理科学的交叉与融合,必然是不断发展和丰富的生态经济科学; 整体性原则决定了农村生态经济管理的任务与目标必然是生态、经济、社会目标的相互融合的整体,尽最大可能地实现三个目标的统一,而不是孤立与分割; 整体性原则决定了农村生态经济管理的实践是现有生态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实践的相互完善与促进;整体性原则决定了农村生态经济管理的评价是立足于生态经济观念,对农村生态经济管理的效果作出整体评价,为生态经济管理的整体决策提供操作依据。整体性原则是指导农村生态经济管理取得成效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❷要素互补原则。在农村生态经济管理实践中之所以要强调互补原则,是因为在管理的实践中,经常遇到生态管理与经济管理相互排斥的现象,还因为符合生态经济原则的生态管理和经济社会管理决策,能够创造出 “一加一大于二” 的管理效果。
❸适度原则。农业生态经济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是适度处理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子系统相互关系的管理艺术,实施适度原则要通过管理实现农村生态经济布局适度、结构适度,要十分重视规模适度。
❹管理程序的效率原则。管理是通过一定程序来实现的,农村生态经济管理也是如此。合理管理程序的重心在于选择与实现最优化的程序效率。在农村生态经济管理实践中,应从效率的观念出发,判断并决定生态、经济、社会管理程序的效率组合。正确的生态经济管理决策是生态、经济、社会管理程序的相互保障、保证,实现相互之间的管理增益,获得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率的有机统一与协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