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唯心主义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学说。承认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着“自在之物”,但认为它虽是感觉素材的源泉,却根本不可认识,因而不是知识的对象。知识的对象只能是外来的感觉素材和人们先天固有的形式、能力相结合而产生的“现象”。“现象”普遍而必然地具有时间性、空间性、因果性等,但这些都是人给予的,先验的。空间性和时间性是感性的纯形式,因果性是知性的先天范畴(范畴共十 二,因果性只是其中之一),人把这些形式和范畴加到感性的素材上去,就构成了具有一定规律和秩序的普遍经验,即“现象”。所以通常所说的自然规律,完全不是自然本身所具有的,而是由人赋予的,“人是自然的立法者”。康德自称他的学说并不否定“自然界”中的事物的存在,而只是指出自然界事物的规定性都是由人外加的,故称为“先验唯心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