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港养港资金审计
对实行“以港养港”财务管理体制的港口,在养港资金收支方面的情况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留作养港资金收入的所得税、调节税、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建筑税、其他收入及养港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养港资金收入的构成是否完整,有无少计、漏计等情况; 转作养港资金支出的基建投资资金是否用于核定的基建项目,转作养港资金支出的技术改造资金在使用上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将养港资金挪为他用,特别是有无将养港资金用于职工福利或建造楼堂馆所等; 养港资金的结余是否真实正确,有无擅自改变留用比例和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