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设合作基金
在发展乡镇经济的基础上,本着自筹为主,有计划地积累乡镇建设的专用资金。这项基金主要由乡镇受益单位和群众共同集资,国家财政支援只起辅助作用。基金来源由下列组成: (1) 乡镇办集体企业上交的公益性基金部分。(2) 驻镇企业单位筹集的建镇基金,这部分属于联合投资的性质。(3) 民间集资的专项建设基金,可采用招股集资的办法,也可用单位联合投资的办法,专项用于乡镇建设项目,贯彻投资与受益相结合的原则。(4)市场管理费、养路费的分成收入。(5) 乡镇建设补助费,这是国家财政对乡镇建设的资助性拨款以及其他方面的资助,乡镇建设合作基金属于乡镇财政自筹资金的性质,目的是使乡镇建设资金具有一定固定来源,使乡镇建设能够有计划进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乡镇建设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