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
1987年4月7日国务院批准,同年4月24日中国银行公布施行。共27条。主要内容是:
❶外商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❷外商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❸借款合同。凡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外商企业,都可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时,双方必须签订借款合同。
❹借款合同履行。企业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和用途使用贷款,并且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
❺如企业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中国银行有权根据借款合同,视违约情节,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权益:限制纠正违约事件,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❻除中国银行同意者外,企业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附件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文字为中文,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