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发行管理Regulation on Securities Issue in China中国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发行活动的管理。包括发行资格的审批,发行章程的订立,发行主体、发行额度、发行对象、发行条件、发行时间及销售方式的确定等。因证券种类、发行范围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办法。 中国证券发行管理中国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发行活动的管理。包括: 发行资格的审批,发行章程的订立,发行主体、发行额度、发行对象、发行条件、发行时间及销售方式的确定等。因证券种类、发行范围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办法。 中国证券发行管理 中国证券发行管理regulation on securities issue in China中国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发行活动的管理。包括:发行资格的审批,发行章程的订立,发行主体、发行额度、发行对象、发行条件、发行时间及销售方式的确定等。因证券种类、发行范围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办法。 ☚ 重大信息 中国证券交易管理 ☛ 中国证券发行管理 中国证券发行管理由于中国证券管理的统一宏观管理的分层次负责的运行机制,规定了对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办法。 各类债券的发行。中国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库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债券的种类已从单一的国库券发展到国家债券、国家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四大类十几个券种: ❶国家债券。发行主体是财政部,每年一期。财政部根据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和社会资金的承受能力确定国库券的年度发行额。国务院每年年初颁布当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在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库券的发行额度、发行对象、发行条件、发行时间及销售方式。 ❷国家投资债券和国家投资公司债券,由国家计委负责审批。发行主体是1988年国家成立的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它们负责对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发放贷款。为了筹集到所需资金,先后发行了基本建设债券和重点企业债券。1988年发行对象是各专业银行,按照认购单位1987年储蓄存款增加额的一定比例分配任务;1989年发行对象是全国城乡个人,面对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自愿认购,由专业银行代理发行。 ❸金融机构债券和投资基金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发行主体是:各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对象是城乡个人,自愿认购。由各专业银行总行和总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审批。 ❹企业债券。分为:中央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负责审批;地方企业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发行主体是国营和集体企业。发行对象为城乡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自愿认购,大部分由企业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和专业银行代理发行。1991年以前企业债券都在当地发行,1991年以后,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有些企业开始到异地发行。企业发行债券总额不能超过其自有资产净值。并报送各种有关文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报送文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书;营业执照;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发行债券的证明文件;计划部门批准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文件;发行章程及办法;企业上两个年度和上一个年度经主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信评估机构对其资信评估报告等。 股票的发行管理,主要是: ❶股票发行必须纳入国家的资金计划。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授权负责管理股票发行的申请,任何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行股票。经过批准的企业通过股票发行筹集的资金,不得超过规定的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新建股份企业发起人认购股票不得少于规定的全部股份的一定比例。 ❷凡申请发行股票,必须具备的资格:按法定程序取得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按照程序经过注册登记的正式成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盈利能力和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有明确的发行股票章程,写明原由、企业名称、批准登记日期、拟发股票总额、每股金额等内容,并正式提出书面报告;新建企业,必须公布最少的认股金额,并对发起人的各方面情况作必要介绍等。 ❸股票发行的程序是:正式向证券主管机构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募股发行股票。 ❹申请发行股票应报送的文件,一般有:发行股票申请表,包括发行公司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所发股票的名称、种类、本次发行的范围、数量、总额及每股金额,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发行股票的用途,股息红利分配方式及预计分配比例等;股票发行章程或发售说明书,包括发行公司的经营范围,资本构成,近三年来的资产负债情况,经济效益预测及公司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的构成,成员名单及简历,股票承销机构的名称、地址及承销金额、承销方式,股票发售地点及截止日期,股票购买者的权利义务等;公开发行的股票,还应在正式发售之前,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发行公告和发售股票说明书。 ❺股票发行的审批。其程序是:经过批准的股份制试点企业,经证监会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核后,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提出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的申请,地方企业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在国家下达给该地的规模内审批;中央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在国家下达给该部门的规模内审批;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进行资格复审后,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委员会审核批准,报证监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委),15日内无异议即可发行。何时上市,由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委员会确定。到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必须在证券委统一安排下进行,并经证券委审批,各地方、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中国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国家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申请、审批程序及债券资金的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以维护国家信誉,确保有计划地在国际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合理地安排和使用资金。198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审批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是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机关,负责审查、协调和监督债券的发行及所筹资金的使用和偿还。 境内机构如需在境外发行债券,要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管汇部门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❶发行单位最近连续三年内的业务、财务及外汇收支情况的报告。 ❷发行债券的市场、方式、金额,币种、期限、利率和各项费用等情况。 ❸主干事和主受托银行的情况。 ❹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对汇率、利率风险的管理措施。 ❺发行单位偿还债券本息的安排。 对境外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请时还要提供下列资料: ❶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❷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纳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证明文件。 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配套人民币资金和物资的证明文件。 ❹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使用计划。 对境外发行债券所筹资金转贷给国内企业的,申请时要同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❶国内企业的业务、财务经营状况和外汇收支情况。 ❷国内企业借款的用途和配套人民币及物资的情况。 ❸国内企业的借入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纳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证明文件。 ❹国内企业借入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安排。 ❺国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❻发行单位与借款单位签订的贷款合同。 对受国内机构委托境外发行债券者,申请时要分别由受托机构及当地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❶由受托机构提交委托机构与受托机构签定的发债协议书。 ❷由受托机构根据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❸委托机构和受托机构所在地的管汇部门,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出委托和受托发行境外债券的审查报告。 首次在境外发行债券的机构,如果需要申请评级,必须向管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评级机构名称,用于评级的材料及评级程序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经批准后方可对外提出申请。评级后,发行机构要在三日内向管汇部门报告评级结果。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根据评级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发行债券。对于再次需要评级的机构,如果评级结果同前次不同的,要在三日内向管汇部门报告其评级结果及原因。 资金运用和偿还本息的有关规定:发行机构本身业务经营需要境外发行债券的,所筹资金必须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债券本息自行负责偿还;对受地方政府委托境外发行债券的,所筹资金要用于地方政府安排的项目,债券本息的偿还纳入地方外汇支出计划,由地方政府负责偿还;对受国家委托境外发行债券的,所筹资金由国家安排使用,债券本息的偿还纳入国家外汇支出计划,由国家负责偿还。 ☚ 管理内容 中国证券上市管理 ☛ 0000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