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规律
又称经济法则。 经济现象间以及经济过程发展变化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具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不论人们对它认识还是不认识,它都是按照本身所固有的要求起作用,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或废除某种经济规律,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它的要求去工作,否则社会经济就会遭到破坏,人们就会受到惩罚。它与自然规律的客观性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特点:自然规律都是完全离开人们的活动而独立地实现著,而经济规律是和人们的经济活动联系在一起的;自然规律大都是长期不变的,而绝大多数经济规律则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生作用,它会随著某一社会阶段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并不等于人们对经济规律无能为力,人们能够发现它们、认识它们,并能够利用它们为社会谋福利。 但是,在阶级社会中,发现和利用经济规律,都具有阶级背景,都要涉及不同阶级的利益。既有在一切社会形态或几个社会形态都发生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又有在某一社会形态发生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 在某一社会形态中起主导作用的经济规律称基本经济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