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津巴布韦议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津巴布韦议会 为津巴布韦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议会的主要职权是通过法律,选举和罢免总统。议会通过的法律须经总统签署。 议会设1名秘书,经众议院议长征得参议院议长同意后予以任命。 议会秘书在特殊情况下可代行众议院议长或参议院议长之职。 议会每年召开两次常会。总统有权随时出席两院会议,有权召集两院联席会议任命若干名参议院议员。 总统由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若在两院联席会议上有三分之二议员赞同罢免总统,总统即被免职。 总理、部长和副部长由总统从两院议员中任命,部长、副部长可以出席两院会议,并和议员一样拥有立法提案权。每届议会任期5年,也有适当延长任期。1980年2月组成第一届议会。本届议会于1985年7月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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