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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至清末云南宁蒗、永宁地区纳西族世袭封建土司。
明洪武十六年(1382)授土知州,永乐四年(1406)升为土知府。阿氏共传23代、27任,原辖剌次和、革甸、香罗甸、鲁等四长官司,并领属永宁区的480个村寨。
统治当地纳西族、普米族等民族,土司衙门设有护卫队、常备队及监狱。有司沛、责卡、俄三个等级。
土司直辖地外的地区还设有把事、司爷,土知府内设堪布,总管两职,分别行使宗教及其它日常行政权力。经济上属封建领主经济,并长期保持原始母权制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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