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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一九〇五年革命失败后沙皇政府于1906年底至1916年间所实行的土地改革。
因初期由首相斯托雷平主持而得名。旨在取消村社土地所有制,培植富农阶级。主要内容:农民有权退出村社,把自己的份地变为私人财产,并可以自由买卖或抵押。1906—1915年退出村社的农户计有200万以上。
实施后,村社瓦解,富农地位加强,大多数农民则失去土地,变为无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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