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灵说
中国清代以袁枚为代表的论诗主张。 袁枚诗论,吸取明代袁宏道等公安派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诗歌理论,加以继承和发展。主张作诗应抒写胸臆,表现真情实感,辞贵自然,强调独创。他所说的“性灵”,多数情况下是“性情”的同义语。他说:“诗者,人之性情也”,“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均见《隋园诗话》),认为诗情的真实自然才是诗的本旨,作诗要有真性情、要有个性。因此,性灵说既反对了束缚诗歌创作的程朱理学,也对拟古主义、形式主义和所谓温柔敦厚的“诗教”表示了不满。但他所讲的“性灵”,以心或心灵作为文学创作的源泉,而所发的情又多属封建士大夫的闲情逸致,缺乏现实社会内容,所以对后世产生不好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