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乌
根类药材。 (1)释名:本药形态上圆下尖,外皮黑色,酷似乌鸦头,故称“乌头”。在四川省有一千多年栽培历史,故名“川乌头”,简称“川乌”。目前我国各地所用川乌均出于同一植物(毛茛科乌头),但药用部位因地而异:南方“川乌”多为主根;北方“川乌”多为侧根,实际上即小个附子,惟炮制方法与附子不同,参见“附子”条。(2)功能:性温,有毒。 祛风湿,散寒止痛。治风湿痹痛、半身不遂、跌打伤痛及寒疝腹痛等症。 (3)用法:炮制后水煎服1.5~10克。未经炮制者一般不内服,以免中毒。 〔制川乌〕 处方名。即炮制过的川乌饮片(具体制法各地有别)。 制后已除去毒性,临床使用比较安全。处方如写“川乌”,药店一律付以制川乌,决不可用生川乌代替。 〔生川乌〕 处方名。即未经炮制的川乌。有大毒,多外用。若入煎剂,应控制用量,且须先煎、久煎,或与蜂蜜同煎,以解其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