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
(shǒu) 镇守;守卫;把守。
《易·坎》:“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掌管。《左传·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麓)守之。” 保持。 《诗·大雅·凫鹥序》:“能持盈守成。” 奉行;遵守。 《商君书·更法》:“居官而守法。” 守候;守护;看守。如:守株待兔。 《聊斋志异·白莲教》:“烧巨烛于堂上,戒恪守,勿以风灭。” 操守。《易·系辞下》:“失其守者其辞屈。” 请求。《汉书·外戚传》:“数守大将军光,为丁外人求侯。”颜师古注:“守,求请之。” 姓。 宋代有守恭。 (shòu) 职守,官职。《孟子·公孙丑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秦代一郡的长官,后世用为刺史、太守等的简称。 《史记·李斯列传》:“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宋史·袁甫传》:“〔甫〕缴奏不擿苛小,谓监司、郡守非其人,则一道、一州之蠹也。” 犹“摄”。暂时署理职务。 唐代以品级较低之人任职责较高之官为守某官。《新唐书·百官志一》:“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 同“狩”。见“巡守”。 |